(一)承担全委人才资源开发和人才队伍建设的调查研究和咨询服务工作;承担全委人才信息建设与管理工作。 (二)承担全委人才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干部理论教育和干部任职培训。 (三)承担全委专业技术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考试组织工作,开展人才招聘咨询服务。 (四)指导全委执业资格建设,协调全委相关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工作;负责执业资格指导中心日常管理工作。 (五)负责委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日常管理,承担全委职业技能鉴定,组织与协调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根据委托,承担技师评审、技能人才评选工作。 (六)承担全委人事及劳动保障代理、人才测评等服务工作;根据授权,负责委属单位委托的人事档案管理和流动人才管理工作。 (七)负责职工子弟学校和幼儿园的管理工作。 (八)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长江水利委员会人才资源开发中心与长江水利委员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长江水利委员会执业资格指导中心实行一个机构三块牌子的管理体制,具体工作由人才资源开发中心现有机构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