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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水利委员会河湖保护与建设运行安全中心 2024年度公开招聘面试公告

时间:2024年04月18日 信息来源: 作者: 点击: 字号: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长江水利委员会河湖保护与建设运行安全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同一岗位考生按姓氏笔划排序)

(051001)水利督查岗因综合笔试第6名与第7名成绩并列,故有7人进入面试。

二、面试安排

面试确认

1.请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参照模版填写面试确认书(附件1),经本人签名,于2024年4月24日17:00前发送扫描件(或拍照JPG格式文件)至电子邮箱478640476@qq.com,邮件标题统一为“×××确认参加长江水利委员会河湖保护与建设运行安全中心(××岗位编号)××岗位面试”。报名时预留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的,请在电子邮件中一并注明。

2.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3.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4月24日17时前发送扫描件(或拍照JPG格式文件)至478640476@qq.com邮箱。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报到及现场资格复审

时间:2023年4月26日下午15:00—16:30。

地点:长江水利委员会人才资源开发中心1号楼。

请考生合理安排到达考点时间。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或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并自备一套复印件上交。

1.应届毕业生:本人身份证、经学校签字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出具的证明、学生个人学习成绩登记单(须加盖学校公章)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2.在国家规定择业期内的2022、2023年毕业生:除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外,还应提供本人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声明、未参加社保的证明文件等。

3.在职或社会人员: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涉及具备岗位相关工作经历可放宽年龄要求的,还应出具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他相关材料。

4.留学回国人员:除按上述分类提交相应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的有关证明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他相关材料。

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面试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2.时间:2023年4月27日(周六);

3.候考地点:长江水利委员会人才资源开发中心1号楼;

4.面试开始时间:上午8:30,所有考生进入候考室时间:上午8:00前(8:30以后考生不得入场),各职位具体面试时间抽签确定;

面试时需现场封闭,通讯工具将统一上缴并屏蔽。

5.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低于3:1比例的岗位按规定划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75分),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方能进入体检和考察,若某岗位无考生成绩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注意事项

(一)面试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惠济路48号,长江水利委员会人才资源开发中心(市内乘公交24路、543路到惠济路赵家条站下车,或地铁3号线、8号线赵家条站下,由G出口出站步行400米即可)。

(二)考生不得相互交流与考试有关的信息,以免将来引起纠纷和诉讼。

(三)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如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告知。

(四)招聘期间出现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情形,由河湖中心党委集体研究决定该岗位是否递补;如果递补,河湖中心将在后续公告中予以说明,没有说明可以递补的不再进行递补。

(五)面试期间考生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请考生合理安排行程及住宿,并注意安全。

(六)考务咨询电话:

人才中心     027-82926601   82828405

 

用人单位电话:027-82928469

监督电话:027-82926087

 

附件:1.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2.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长江委河湖中心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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