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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人事司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的意见

时间:2013年03月29日 信息来源: 作者: 点击: 字号:

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组部关于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管理的有关规定和部党组的有关工作部署,我司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我司将对部属单位贯彻落实《意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列入我部2013年计划管理和备案管理的培训班进行重点抽查。部属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应对本单位开展的各类培训贯彻《意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贯彻《意见》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报我司。

水利部人事司

2013年3月29日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水利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切实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学风,根据中组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13]8号)和部党组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实施办法精神,结合我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际,现对加强学员管理和办班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如下:

  一、树立学员意识,加强学风建设

  (一)各级干部参加学习培训都是普通学员,必须端正学习态度,树立学员意识,严格遵守学习培训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把精力放在学习上,认真完成学习培训任务。

  (二)学员必须自己动手撰写发言材料、学习体会、调研报告和论文等,不准请人代写,不准抄袭他人学习研究成果,不准秘书等工作人员"陪读"。对违反规定的学员,视情节轻重予以取消成绩、通报批评或责令退学。

(三)学员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不断提高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把学习收获运用到贯彻落实中央水利工作方针和新时期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中,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和解决实际问题上。在参加培训前,应注意收集与培训内容相关的实际问题,并结合培训所学内容进行思考和研究,反对照抄照搬、本本主义,力戒学用脱节、言行不一。

  二、严肃培训纪律,加强学员管理

  (四)干部在学习培训期间要服从统一安排,住在学员宿舍,吃在学员食堂。学员之间、教师和学员之间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请。班级、小组不得以集体活动为名聚餐吃请。学员不得外出参加任何形式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对违反规定的学员予以退学处理。

  (五)学员参加培训期间不再承担所在单位的工作、会议、出国(境)考察等任务。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累计请假时间超过总学时1/7的,按退学处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的,责令退学。不得留公车驻校,不得借用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伴读"。对违反规定的学员,予以通报批评。

  (六)学员不准接受和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及土特产等,不得接待以探望为名的各种礼节性来访。学员之间不准以学习交流、对口走访、交叉考察、集体调研等名义互请旅游。对违反规定的学员,视情节轻重予以约谈提醒、通报批评或责令退学。对于接受和赠送贵重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由培训主办单位将有关情况通报干部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按规定处理。

  (七)学员在学习培训期间及结(毕)业以后,一律不准以同学名义搞"小圈子",不得成立任何形式的联谊会、同学会等组织,也不得确定召集人、联系人等开展有组织的活动。不得利用同学关系在干部任用和人事安排以及子女入学、就业、经商等方面相互提供方便、谋取私利。对违反规定的学员,牵头人予以退学处理,参与者予以通报批评;对结(毕)业后的学员,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有关单位严肃查处。

  (八)学习培训期间,组织人事部门、培训主办单位和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对参训干部提出具体要求。组织人事部门应及时将干部学习培训期间的主要表现记入个人学习档案,作为干部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干部所在单位要支持和鼓励干部参加学习培训,不安排工作,不派人看望,为干部集中精力搞好学习创造条件。

  三、坚持勤俭节约,加强办班管理

  (九)培训过程中,培训主办单位和培训机构既要保障必要的教学和生活条件,又要厉行节约、勤俭办学,防止和杜绝铺张浪费。不得在高档宾馆、风景名胜区举办培训班,不得超标准安排食宿,不得发放高档消费品和纪念品,严禁借培训之名搞公款旅游。

  (十)培训班开班和总结仪式要简约简朴,不摆背景板或悬挂横幅,不摆放花草。一般不合影,如需照相以资纪念,可将照片电子文件发学员电子邮箱,不得冲印、发放纸质相片或电子介质载体。尽可能利用中国水利教育培训网等相关培训网络开展衔接教学,缩短办班时间。鼓励给学员提供电子版学习资料,纸质学习资料一般不得彩印。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追究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相关人员责任。

  (十一)组织学员外出进行现场教学、实地考察等活动时,不准警车带路,不接受宴请,学员一律吃自助餐或便餐,不收受纪念品和土特产,不安排与学习无关的旅游和娱乐活动。对违反规定的,追究培训机构有关领导和带队负责人的责任。

  (十二)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按照职责分工和干部管理权限,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切实抓好学员管理工作。组织人事部门对重点培训班次要派专人跟班管理。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完善规章制度,严格学习培训纪律,从紧安排教学,从严要求学员,教育引导授课老师、班主任等做好学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水利部人事司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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